我们的服务遍布中国

我们的服务遍布中国
乃至世界

光网所服务的品牌地域与城市
北京 天津 上海 广州 深圳 香港 厦门 江苏 浙江 山东
重庆 长沙 武汉 成都 西安 宁夏 丽江 青海 云南 乌鲁木齐
黑龙江 内蒙古 河北 ...
光网服务与合作的全球各地
美国 加拿大 德国 法国 英国 瑞士 意大利 荷兰
印度 日本 韩国 ...

不论你的品牌在何处
我们都可以提供完善的服务与帮助

致电

0512-56969630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站备案

备案信息需真实有效

发布时间:2016/9/20 10:11:40 浏览:93打印字号: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之规定: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二十三条: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法律法规详细信息点此查看:http://www.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moreCodex.action?fileDownLoadInfo.fileType=0